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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退亲后,彩礼退还的问题

admin 松阳律师 2023年11月09日
彩礼退还的规定如下:
1、一般情况下,彩礼视为婚前赠与,离婚时不予返还;
2、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、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等情形,属于法定退还情形,且后两种情形,以双方离婚为条件;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 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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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礼退还的条件有:
1、男女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的;
2、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五条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五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五条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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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礼的返还范围主要包括:一方以双方登记结婚为目的,按照习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、财产性权利等。且彩礼返还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结婚登记后双方未共同生活(以双方离婚为条件)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(以双方离婚为条件)三种法定情形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五条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;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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